关于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24 浏览次数: 12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选举发展对象的过程称为推优入库(以下简称推优),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28周岁以下大学生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现将我院2023年度推优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团支部严格执行,按时完成:

一、推优要求:

1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一年,按时递交思想汇报(至少每3个月1篇),党课培训已结业一年。

2、具体要求:

(一)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青年大学习”参与率不低于90%;

(二)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平均每学期参加志愿服务时长不低于5个学时;

(三)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新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近两学期必修课程首次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四)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遵法守法学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按时依规参加所在团支部的“三会两制一课”活动。

3、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一)在各类重大事件及重大活动中经受住政治考验,表现先进突出,彰显时代精神和青春担当者;

(二)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表彰,或参加各类学科、文艺、体育等竞赛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为学校发展做出特别贡献、为学校赢得重要荣誉者;

(三)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和突出表现者;

(四)践行志愿精神,担任或曾任西部计划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五)具有服务师生意识,担任或曾任各级团学组织工作人员且工作成绩突出者;

(六)在组织参与大学生政治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

(七)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定向边远地区学生。

4、属于以下情况者,不得列为“推优”对象:

(一)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不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立场不坚定的、态度不坚决的;传播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不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一年内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处分期超过一年,尚未解除处分者;

(三)已列为“推优”对象后,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出现必修课程不合格者,取消“推优”资格。

二、组织推优投票

在学院分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院各团支部负责具体实施,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每个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候选人(每支部最多推荐一人)上报院团委。按照推优程序要求召开团员推优大会,确定候选人(成为候选人条件附后),候选人简短表态,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附件2:南京中医药大学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

三、产生拟推荐人选:

团支部根据推优要求、得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附件3:《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1:《南京中医药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册》报学院分团委和分党委审核。分党委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进行院级考察审核,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

于10月26日17点前将附件4发至邮箱:ztykftw@126.com

其余材料:附件1、附件3、考试成绩(教务系统截图)、青年大学习学习成绩单(第十二季第一期至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打包发至邮箱:ztykftw@126.com,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3、附件4于10月26日18:30-20:30交至丰盛楼121。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院养生康复学院委员会

20231024

附件4:南京中医药大学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册.xls附件1.docx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