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2 浏览次数: 33

 

 

各学院:

2018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招募工作已于今年4月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

二、报名时间

西部计划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7日至517

苏北计划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至5月17日。

三、报名方式

申请人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西部计划报名系统”和江苏志愿服务网(http://www.jszyz.org)的“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从网上下载相应《报名登记表》,填写后提交所在学院分团委审核。

每位申请人仅限报名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中的一个服务计划。选拔条件、支持政策、保障经费详见西部计划网站和江苏志愿服务网。

四、选拔流程

1、网上报名工作截止后,各学院分团委于5月17日前对报名者有关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向校项目办报送志愿者相关材料及汇总表。

2、校项目办将于5月20前完成审核工作。

3、面试。面试分学校面试和省项目办集中面试两部分。5月20日前,学校项目办会根据报名情况,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有关部门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进行心理测试,根据考察和测试结果在“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填写高校审核意见。5月30日前后,省项目办将组织集中面试,集中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统一体检。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6月20日前,在宁高校由省项目办统一体检志愿者体检应选择在三级乙等(含三级乙等)以上医院。

5、公示。6月下旬前,高校项目办公布体检通过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6、6月下旬,高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并代表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7、省项目办将于6月下旬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8、7月下旬,省项目办举办大学生志愿服务集中培训及出征仪式,派遣志愿者赴服务地志愿服务。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领会西部计划、苏北计划要求及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及时将相关消息通知学生。

2、运用当代青年所接受和喜爱的网络、移动传媒等新媒体,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手机报、个人邮箱、微博、微信等,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发布相关政策和动态信息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3、要充分动员及精心指导学生做好志愿服务的准备。要认真考察申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心理健康程度、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

4、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各学院在志愿者选拔工作期间应和校项目办保持密切联系,保证信息的畅通。

如有技术及政策问题请询问学校项目办,联系人:李松骏,电话:025-85811845

附件:1.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有关政策解读

      2.苏北计划报名系统使用指南

 

 

 

共青团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有关政策解读(详见报名官方网站

西部计划政策保障

具体政策支持保障条例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以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西部计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15>37号”文件精神。

苏北计划政策支持

参加苏北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还享受以下政策:

1.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由服务所在地“苏北计划”项目办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缴费基数为其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低于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5.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贴。

6.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7.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计算工龄。

8.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10.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11.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12.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3.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苏北计划志愿者进行重点帮扶。

关于开展我校2018年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报名的通知.doc

苏北计划报名系统使用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