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 201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5〕37号)要求,现对我院2015 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定工作的评选标准及申请条件请严格按照《南京中医药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分配额度划分见附件1,各班级须在额度内评选,不得超过分配额度,评选人数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班级在评审过程中,要广泛宣传,让每位学生特别是贫困生知情,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对象及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必须为贫困生数据库内学生。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可分三档:一档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每生每年3000元,三档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将分秋季春季两次发放,每次发放获助金额一半。
三、评审程序
10月22日—10月27日: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A4纸500字左右,打印手写均可),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班级在辅导员指导下审核,确定候选人;
10月28日—11月2日:学院公示,同时,将申请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
四、材料报送
请各班级在10月27日下午四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材料,包含各位申请人的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申请书纸质版一份,班级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材料上交至丰盛602室,电子材料发送至nzyelxgb@126.com。
二临学工办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下载:/accessory/2015_10/201510221513372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