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香港朱敬文教育基金会要求和新修订的《南京中医药大学朱敬文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朱敬文本科生奖学金分为特别奖学金和一般奖学金,现将我院具体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全日制在籍13、14、15级本科学生;其中特别奖学金申请者须为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二、评奖名额
一般奖学金全院共15名,每人奖励2000元,特别奖学金全校共11名,每人奖励5000元,具体名额参见分配表(附件2)。特别奖学金名额学院统筹,我院择优推荐2人参与学校“特别奖学金”差额评选。
三、评奖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一般奖学金: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个人修养;
2. 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总成绩在专业前5名之内。
(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特别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刻苦学习,努力进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个人修养;
2、一年中各门课程考试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总成绩在专业前3名之内。
3、在校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4、同等条件下,在上一年度中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获得专利等突出表现者;
2)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各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主持省级以上(含省级)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者;
4)在道德风尚、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作为者优先考虑。
四、相关要求
1、特别奖学金和一般奖学金间不可兼得。
2、2011—2014年级本科生参评成绩为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及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2015年级本科生参评成绩为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成绩。
3、请各班级于3月4日前,将相关评审材料(书面申请书,申请表纸质版见附件3、特别奖申报一览表见附件4、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5)送交学工办杜巍老师。
二临学工办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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